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;
(二)申报的项目所预期产生的成果,应由注册、纳税、入统均在东城区的法人单位实施转化,并且该法人单位应已具备成果转化的条件和基础;
(三)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成果转化单位不是同一个法人单位的,在项目申报阶段,须出具双方就实施成果转化达成的正式协议;
(四)今年对申报的项目无资金支持,项目的资金来源需全部为自筹;
(五)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一年。